七月 28
近來媒體上越來越常出現網路上的名詞,尤其是噗浪、Facebook、Twitter這些微網誌服務。
這本來沒什麼特別,就像二三年前部落格當紅時,很多媒體也跟進架設了自己的部落格平台,甚至當起BSP(Blog Service Provider)。但是,這一波的潮流卻是媒體所無法涉獵的禁區。為什麼呢?
如果說部落格寫手可以對照成報社記者,那麼知名的噗友就可類比為電視台主播。
但記者之於報社是採訪的尖兵,賣的是勞力;而主播之於電視台是播報的門面,賣的是品牌。
那麼,媒體會笨到去創造另一個舞台、造就另一個對手來挑戰自己的品牌嗎?一定不會!
所以,這波的浪潮對傳統電子媒體而言,已是兵臨城下的危機了。 (閱讀全文)
